杨成林案开审
2016年3月8日讯,3月7日上午9点,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一案,揭开了涉案6亿多元的腐败黑幕。
信贷“走后门” 管控成摆设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在内蒙古银行办理贷款,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可以将银行的风险降到最低。但遗憾的是,严苛的制度,在位高权重的杨成林面前却形同虚设。
公 诉机关当庭指控,2002年1月至2013年6月间,杨成林利用自己先后担任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内蒙古银行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内蒙古绿之源园 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海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市诺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要某(另案处理)请托,为上述三家公司 从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内蒙古银行先后获取贷款人民币4。2亿元和信托资金人民币8亿元等事项上提供了帮助。并多次收受、索取要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 5556万多元;其中杨成林和特定关系人张某共同受贿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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