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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缠斗国土局 事件始末

  资阳市国土局。

  2011年2月11日,四川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原计划开庭宣判原告四川省资阳市天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缘公司”)与被告资阳市国土资源局的两起诉讼,法官何平直接把判决书给了原、被告双方,均判天缘公司胜。

  事发后,法官何平被法院处以行政警告处分。理由是他没有听从该院院长“暂缓宣判、等市上研究”的指示,也没有复庭,宣判程序上出了错。

  5年来,天缘公司和资阳市国土局已经打了4场官司,其中3场官司共历经当地两级法院10余次审理,天缘公司均以胜诉告终。

  这场开发商与国土局的诉讼拉锯战源于2005年天缘公司一次“救急”行为:当年,天缘公司借给资阳市师范学校(下称“资阳师范”)200万元,以解决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双方同时约定联合开发学校周边的8000平方米土地,收益用于偿还债务。

  天缘公司负责人黄祖仕对记者称,上述协议因对方反悔并未履行,天缘公司高价拍得土地后,开发过程中却遭遇到了与资阳市国土局的种种“不愉快”:

  市国土局先是拒绝为天缘公司办理结清土地款手续,被法院认定不正确履职;后又解除与天缘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被法院认定滥用职权;开发项目竣工后,国土局又拒绝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被法院判理由错误。

  连败三场官司之后,资阳市国土局又发函要求天缘公司缴纳延期开工违约金,天缘公司不服,双方第四次对簿公堂。7月25日,该案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涉事项目开发的每一个阶段,都得通过行政诉讼来推动。”黄祖仕说,现在公司是他儿子在管理,他则专门来陪国土局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