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00超佩刀战斗机介绍
北美航空F-100超佩刀式喷气战斗机(F-100 Super sabre),于1954年至1971年服役于美国空军。是为世纪系列之首型战机,也是第一种实用化的超音速战机以及首种广泛利用钛合金制造的战机。
类型 战斗轰炸机 生产公司 北美航空 设计者 Edgar Schmued 首次飞行 5月25日1953年 服役 9月27日1954年 退役 1970 (美国空军), 1979 (美国国民警卫军), 1982 (土耳其), 1984 (中华民国) 主要用户 美国空军 法国,丹麦,土耳其,中华民国 生产年份 1953-1959 生产数量 2,294 单位造价 US$697,029 (F-100D)[1] 发展自 F-86 衍生机型 YF-107
F-100最初是作为接替F-86的高性能超音速战机而设计的。[3]在越战中,其作为战斗轰炸机的打击任务被2马赫级的F-105雷公战斗机所取代,而被南越广泛指派于担任密接支援机的任务,直到被更胜任的A-7海盗II亚音速攻击机取而代之为止[4] 。F-100亦服役于北约诸国空军及其他美国盟邦。
民国47年8月八二三炮战爆发,为了巩固美国协防台湾的意志,美国空军于民国47年9月自美国飞送6架F-100F至嘉义水上基地直接热机移交中华民国空军四联队换装,此为中华民国空军史上第一种采用的世纪系列战机。在战事告一段落后,美军于1959年移交15架当时已封存的单座型F-100A战机,之后中华民国空军又获得了4架F-100F,编号自0011~0014,比较特别的是这4架F-100F战机在移交时,机身上的涂装为东南亚迷彩涂装,但此迷彩在中华民国空军内的涂装时间不长,在媒体上亦很少曝光,后来中华民国空军为求涂装统一性及补给作业简化而将4架F-100F悉数改为一般常见的银色涂装。
F-100是当时第一架能平飞超音速之喷气战机,中华民国空军前后一共接收14架双座的F-100F,118架单座F-100A以及4架RF-100A侦察机。其中大部份F-100A改良成F-100D的垂直尾翼,并加装了雷达警告器,这批战机服役27年,于1984年9月5日正式除役,结束了超佩刀机在中华民国空军的服役历史
|F-100超佩刀战斗机技术数据
首飞时间:1953年5月25日
服役时间:1954年9月27日
退役时间:1988年
生产单位:美国原北美航空公司(已并入罗克韦尔国际飞机公司)
气动布局:三角面
发动机数量:双发
飞行速度:亚音速
F-100D
武器装备
(1)机头安装四门M-39E 20毫米加农炮;
(2)六个翼下挂架最大可携带3402千克(7500磅)炸弹/火箭弹/导弹。
技术数据
乘员:1人
机长: 15.09米
翼展: 11.81米
机高: 4.96米
空重: 9,525千克
发动机:一台普-惠J57-PW-39发动机
最大起飞重量: 15,800千克
性能数据
最大飞行速度: 1,390千米每小时
最大航程: 2,415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