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1946年),中国全部领土、全部事业一律对美国开放。
美国人在中国的经济利益与中国人无异。美国人可以在中国居住,购买土地、房屋及一切财产,但美国限制中国人的“移民律”则仍旧有效。
《中美航空协定》(1946年),中国领空主权,从此全部归入美国掌握。
《国际关税与贸易一般协定》(1947年),中国关税自主权被控制。
《中美救济协定》(1947年),美国取得在中国进行奴化教育的领导权。
《中美海军协定》(1947年),由美国帮助中国建立海军机构,由中国供给美国以海军情报,并报告一切。
蒋介石政权,与美国签署的一系列卖身契,深度体现了民国政权的傀儡本质,中国实际上已成为美国的殖民地。
所有的条约合在一起,美国取得了中国领土权、领空权、领海权、内河航行权、铁路管理权、军权、财权、警察权、司法权、国家秘密权、农业权、工矿权、商业权、海关权、文化教育权、内政“最后决定权”,外交指挥权等。
在这些条约之下,蒋介石政权哪里还有廉耻,中国人民的主权,被出卖的一丝不挂荡然无存。
1945年后的中美关系几乎全面绑定,中国将所有的主权让渡给美国。美国实现了对中国的全面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