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前已经因为涉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的“8·31非法集结案”“8·18反修例流水式集会案”和“10·1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案”被判处刑期累积20个月。
大家都知道,黎智英,本来只是个传媒公司老板,却在近年来肆无忌惮地在香港兴风作浪。
2019年的“修例风波”是黎智英的“高光时刻”和最后疯狂。他早早就急不可耐地到洋大人那里告状献媚,接受洋大人的“犒赏”和“指令”,俨然一副外部敌对势力的鹰犬模样。
黎智英不仅利用手中的传媒工具煽动社会暴力、美化暴徒恶行、诋毁香港警方,还出钱、出力、出主意,直接赤膊上阵。
到了最后时刻,他还毫无节操地宣称自己“为美国而战”。
求锤得锤。
黎智英已经因为违反香港法例被定罪,还将面临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等一系列指控。
还有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
谭得志案原本定于昨天开庭,如今押后到了周四。
相比唐英杰,谭得志的罪名更多一些。他去年屡次在街上大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港独”口号,还公开展示了不少相关标语。谭得志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公众集会、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等14项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