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滴滴的罪行只是“严重违法收集并使用”公民隐私数据。那么滴滴赴美上市的原罪是不是只有这些呢?当然不是,滴滴在建党前夜赴美上市,他的原罪与美国特朗普政府2020年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攸关。
(以下简称为“HFCAA法案”)。HFCAA法案规定,所有赴美上市的企业都必须接受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底稿的审查,否则将被强制退市。可同样是在2020年,中国通过了新《证券法》。
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也就是说,中美博弈已经进入了“法制博弈”的新阶段。在两项法律都生效之后赴美上市的企业,不提供财务底稿给美国审查,就违反了美国法律,可如果不经国务院同意提供底稿,又会违反中国法律。
从滴滴的财务底稿上,已经可以获得大量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出行信息。包括哪个城市的业绩增长快,哪些城市总额高,哪些城市利润高,哪些城市的高净值人群多,哪些城市的滴滴用户平均里程最长或最短。
这些数据都能通过财务报表看出来。并且为了核实财务是不是造假,当然就可以要求提供城市的用户大数据以及路网信息进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