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激烈“党争”中的“东林党”》一文认为:“从表面看来,似是由于正直一派官员操之过急,以及除恶务尽的策略错误导致失败,故后人有批评指责东林官员”对于明王朝的灭亡,“似乎他们与阉党负有同样的责任。这是不公平的”。“‘东林党'一方的所作所为,则比较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他们对贵族大地主独裁专权和腐败邪恶一派的斗争,具有积极意义”。
《明代政治史》认为:“从主观上说,东林一方投入到党争之中,目的是要挽救朝廷的政治危机”,“如果说党争无补于时政,那么东林党只是无心之失,不应受到过多的责备。相反,诸邪党以及阉党他们处处与东林为敌,加重了朝政的紊乱,破坏了正常的统治秩序,使国政在非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因此他们应负最主要的责任”。
刘泽华主编的《中国政治思想史·隋唐宋元明清卷》认为:“东林党作为士人政治群体,是富于理想,能坚持原则又颇有牺牲精神的”,他们“继承了儒家传统政治思想中最有价值的内容”。
朱义禄《儒家思想人格与中国文化》认为:“真正从群体自觉角度继承东汉士人的,是明末东林党人”,“他们高扬‘群善'的精神”,“以善恶来界分君子与小人”,“始终重视气节”,“堪称人格道德上的楷模”,“他们舍身救世,视死如归的崇高人格,却是耸立在神州大地的丰碑”。
夏维中的文章也认为:“东林党大多一身正气,清廉正直,铮铮铁骨,堪称道德楷模。作为一个群体,这种知行合一的品格,在明末实属凤毛麟角,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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