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必须合理,核废水直排大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拿出科学的数据,目前可能符合现行的国际标准,但以目前的人类认识局限,有的问题还不能解决,在没有搞清科学原理之前就排放是对科学的蔑视。
上面4条必须全部符合,才能排放,否则日方就是对人类安全底线的侵犯,是要上国际法庭审判台的。
有一些专家认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日本政府如果将核废水排入海洋,将构成典型的海洋环境污染行为,不仅有违于国际道义,也应承担相应的国际法责任。相关利益攸关方可以在此框架下采取行动,起诉日本并且要求赔偿。
还有专家认为,周边国家可以联合起来在联合国层面提起相关提案,通过一些对日本此举的决议。
另外,还可以成立国际专家组到日本进行实地的调查和评估,包括对核废水排放以后对全球生态破坏等等,都要在调查后形成相应的报告,在联合国或者其他国际机构中进行讨论。
总之,兹事体大,不是日本政府自己做出决定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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