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美国一直强调合作应对气候危机,到底会是怎样的一个合作法。
《巴黎协定》获得了所有缔约方的一致认可,充分体现了联合国框架下各方的诉求,是一个非常平衡的协定。这是一个非常公平合理平衡可执行的协定。从协定原则内容可以看出。要合作,遵守协定是前提。
一是大国共同减排。这个我方已经做到了。二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美自然就一定要有区别对待。不能只在我方的身上薅羊毛。三是“自主行动,采取非侵入、非对抗模式的平价机制。”自然也就是不能强制施压,或不能采取围攻之势。四是发达国家在积极减排的同时,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中印等发展中国家尽力而为。我方做到了,可美国却不想做。五是最不发达国家例外。六是通过市场和非市场双重手段,进行国际间合作,通过适宜的减缓、顺应、融资、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方式,推动所有缔约方共同履行减排贡献。
从以上原则来看,这些似乎都是美方不愿意做的事情。不愿意做也不能做,就必须寻找一个借口,制造一个攻击的对象。中国自然就是靶标。
这里的问题就是,美国会做出与自身相匹配的减排承诺吗?可以说几乎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