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担心法规实施后,许多暴徒慑于法律的威力不敢上街闹事,香港的不稳定局面将很快得到平息,使他们失去与特区和中央讨价还价的筹码。
令人吊诡的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紧急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基本法》,禁蒙面法具体条文违宪,导致这一重要制暴抑暴的法规难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有关人士称,此举挑战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将产生严重的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香港的问题积弊有多深。本应该维护社会秩序的法院,却屡屡与暴乱分子沆瀣一气,成为反中乱港的靠山。就在此次裁决公布的当日,大批蒙面人堂而皇之地涌上街头向特区政府示威,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示范作用。
随着《港区国安法》的制订与出台,一场拨乱反正、激浊扬清的战斗正式打响。国家的强力出手,让香港社会迅速由乱到治,乱港暴徒的空间完全被压缩。陈方安生、李柱铭等见势不妙,纷纷引退;黎智英、黄之锋等锒铛入狱,悲惨收场;大批乱港暴徒仓皇出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