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更重要,还是企业发展更重要?
这个问题原本不是非此即彼,因为只有国家安全有保障,企业才能健康发展;反过来,企业的快速发展,也能为国家安全创造条件。
改革开放后,一大批民族企业的崛起,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是,放到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5月20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12月2日,美国众议院也表决通过该法案。
只等总统签署,该法案就将正式生效,而特朗普没理由反对。
该法案规定,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要求,其证券将被停止交易。
PCAOB得到美国证监会(SEC)授权,负责调查和惩罚违反证券法规的会计机构和个人。
为了监管境外赴美上市的公司,PCAOB和51个国家或地区都签了协议,规定PCAOB有权随时入场审查外国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并要求他们提供审计底稿。
有公司赴美上市的国家,只有2个没签这份协议,一个是中国,另一个是比利时。
考虑到两国赴美上市公司的数量,不在一个量级,所以说,法案表面上针对所有外国公司,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就是针对中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