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与贸易便利化”5.7条。
“投资协定的定义”9.1条。
“投资仲裁”9.18条。
“服务贸易”10-B.5/B.6条。
“金融服务”11.2条。
“电信服务”13.21条。
政府采购”15.8/24 条。
“知识产权”18.8/37/46/68条。
“环境”保护 20.17条。
其中的投资仲裁条款,完全为美国控制小弟设置。它规定,投资方与东道国之间一旦发生贸易争端,诉讼和仲裁的权利将不属于主权国,而是由跨国公司和某些设在华盛顿、纽约的所谓“国际机构”里。
这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以最近特斯拉电动车召回为例。假如马斯克认为中国市场监督法规损害了他的利益(事实上他在外媒上,抱怨的中国道路不好,客户使用不当,中国法律不公),那么他将可向美国仲裁机构起诉。美国仲裁机构一旦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这个所谓的“国际”仲裁机构,会如何判决?屁股想都知道。设在欧洲的国际刑事法庭,调查美军阿富汗战争罪,不合美国意,调查官和法官被美全球制裁。而近日曝光的澳大利亚特种兵,阿富汗杀人为乐、杀人比赛等行为,犯下的战争罪行罄竹难书;但被指控的澳士兵,声称美英更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