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美印间军事互信关系得以进一步加强。
任何军事协议,都是建立在彼此信任基础上的,缺乏信任,不可能有实质合作。例如,在2016年8月,印度和美国之间签署的《物流交换协议备忘录》中,允许两国军事力量在对方的基地进行补给,即从对方国家的海陆空基地获取补给、零件及维护等服务。2018年9月签署了《通信兼容性和安全协议》,更允许美国向印度提供其加密的通信设备和系统,以便美印两军陆海空指挥系统,可以在和平或战争中通过安全网络进行通信。没有坚实的互信关系,这是难以做到的。
第二,为美印军事协调行动提供必要前提条件。
两军共同行动,需要协议保障。美印三个协议,表面上看好属于“共享情报、后勤保障”领域,但是,这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协议,正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三份协议,即可以为一方提供军事行动便利,也可以为双方联合军事行动开绿灯。从目前地区安全局势和美国力推“印太战略”来看,美印两国正在通过一系列军事协议,为策划和实施更多、更大的军事行动做必要准备。
第三,美印建立军事同盟关系,无论承认与否,已是基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