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没有给TikTok通知和申诉机会的情况下直接封禁,行政令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中遵循必要程序的规定;二是由于行政令未基于实际上的国家紧急事件,且并未发现事实上的“非常威胁”,此项命令涉嫌越权;三是行政令扩大到了任何与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的任何交易,既不合理亦不合法;四是行政令限制了个人的信息通讯,这违反了美国《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的规定;五是《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缺乏指引或限制总统行为的条款,因此违反了无委托条约;六是总统要求起诉人向美国财政部支付钱款作为TikTok出售的条件,这种向起诉人收取报酬的行为违反了第五修正案;七是作为用户表达观点的平台,美国政府封禁TikTok涉嫌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剥夺了公民言论自由。
然而正如孟晚舟引渡案早已不是一桩普通案件一样,TikTok起诉美国政府的案件也不是一桩普遍案件,其中已经掺杂着许多国家政治因素,因此,TikTok案件无论多么有理,最终将很难赢得官司,而且拖的时间将会是旷日持久的。TikTok最终的结局要么是被关停,要么是低价出售给美国公司,中国领先于美国的一项先进互联网技术似乎已经决定了其运命。正是在这个时候,风云突变,也许是有意,也许是巧合,中国政府出手了。
8月28日,也就是外媒报道字节跳动公司将在48小时内与美国公司达成交易协议的第二天,中国商务部、科技部发布调整之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这版《目录》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一是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二是删除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三是新增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四是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二项限制出口部分第十五项计算机服务业增加了“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正在进行的字节跳动出售TikTok在北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业务是否属于新版目录所限制出口的技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在全面分析《目录》增加了“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这项条款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