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回顾下美国的历史——
美国建国240多年来,除了南北战争时期闹过大分裂之外,一直都保持着联邦制式的“大一统”。
究其根本,美国当初的建立是由13个英国北美殖民地联合起来,为了自己的商贸利益结成,以对抗英国王室。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条修正案(1804)
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利,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之。
言下之意是,美国宪法并没有明令禁止各州脱离联邦,那该项权利应该始终保留。
根据宪法,理论上美国各州是可以脱离联邦而独立的。
同时,美国的体制决定了美国各州享有极大的自主权。
联邦政府在面对各州事务上只有建议权,并没有决定权。
这件事从全美上下面对疫情就可以看出,
举个例子,全美新冠病毒疫情大爆发,经过了长达数月的居家隔离令,
但各个州进行操作的时候,保留有本州的态度,居家隔离令实行的时间不同,接触的速度和范围也相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