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5月,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欧洲15个国家的239家银行,宣布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正式成立非盈利性组织——SWIFT。SWIFT于1980年接入中国香港,中国大陆则于1983年加入该体系。除了配备安全技术措施以外,SWIFT制定了标准统一的接口和代码,大大增加了交易的便捷性。
目前,SWIFT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电信平台,每天帮助来自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1,1000家机构处理总量超过5万亿美元的交易信息。
然而,由于SWIFT在国际收付清算体系所具有的强大信息通道地位,它很难完全摆脱政治影响。这些年SWIFT纳入了十国集团(G10)央行的监督管理,但在一些政治压力驱动下,它先后对朝鲜、伊拉克、伊朗、利比亚、俄罗斯等国金融机构暂停服务,甚至将个别国家所有金融机构“除名”。
回到我们的开头,在中美关系恶化的情况下,美国是否可以“长臂管辖”,直接通过法案将香港“踢出”SWIFT系统呢?
首先,美国无法直接控制SWIFT系统。
“2012年,美国通过《国防授权法案》,规定对伊朗实施金融制裁。此后,SWIFT即切断与伊朗之间的支付结算通道,也即将伊朗从国际金融系统中清除出去,彻底隔绝伊朗同他国的金融往来。”
这段文字暗示是美国直接指令了SWIFT,但事实并非如此。
诚然,在以美元为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国依靠政治优势与经济优势可以在政策方面把握话语的主导权,并对SWIFT施加压力。但这种实际存在的政治压力在SWIFT可能作出的制裁决定中所起到的作用是十分微妙的。
从机构设置来看,SWIFT总部位于比利时,遵守欧盟和比利时法律。SWIFT的25个董事机构当中,欧洲国家占据17个席位,美国仅占2席,中国有1个董事席位,目前由中国银行持有。此外,英国和多个欧洲大陆国家拥有和美国相同的董事席位。
因此从理论上来看,美国在SWIFT并没有直接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