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似是而非,但信者众多,既替白宫开脱,又替国会洗地,总之,民主国家权力制衡你不懂。
其实美国的阴阳脸把戏已经玩得滚瓜烂熟,像《巴黎气候大会协定》,特朗普说不要,国会说要;难民入境,奥巴马说要,国会说不要,最终什么有利?就是什么结果。
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公报墨迹未干,卡特总统就签署了《与台湾关系法》。
如果卡特有诚信,他可以不签,当然他也不可能不签,本来就是设计好的事情。当时美国借口说还有8亿美元的军售合同没履行,美国可是诚信大国哦。
美国对台军售依据就变成了《与台湾关系法》中的第二条: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并声称一旦台湾遇到安全威胁,美国将采取“适当”行动。
台湾能得到武器,但台湾被武统时,美国是否出兵相救?十分模糊。
这既给了台湾一丝希望,也给了北京一些压力。
如果台海出现战争,美国其实就是视情况而定,好打就打,不好打就不管了。
在中国抗议下,美国表示愿意对华出售高科技武器,并提供技术出口,想平息中国怒火,同时把对台军售变成既成事实。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绝不可能拿来做交易,但当时在实力上拿美国没多少办法,所以美国只要卖一次,我们就骂一次,黑心钱不是这么赚的。
在一轮轮“坦率”的会谈后,1982年8月17日中美签署了《八一七公报》(第三个联合公报),美国承诺:
一,无意干涉中国内政,也无意执行“一中一台”“两个中国”政策。
二,不寻求一项长期对台湾军售的政策。
三,逐步减少对台湾军售,不超过近年水平,一段时间后达到最后解决。
所谓逐步减少就是双方认同每年减少百分之二十,按一亿美元均值,一年降两千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