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不应该是性质更严重的“涉嫌强奸学生”吗?
难道不知道,猥亵和强奸的案件性质以及量刑是有天差地别的吗?
人民警察要为人民,你们体谅过受害孩子以及家长的感受吗?
对于这种案件,任何人都别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就是对受害孩子和家庭的二次伤害。
这与那个伤害学生们的人渣有何区别?
在这一点上,全国的执法机构都应该反思,因为不仅仅是惠州警方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3天后,也就是7月10号。
这一天,亿万富豪,曾经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全国劳动模范、上海市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的王振华,就“猥亵儿童”一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请求二审判他无罪!
如果有人还不清楚王振华一案的话,容我做下简单介绍。
2019年7月3日下午,据上海权威官方媒体《新民晚报》报道,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9岁女童被上海公安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