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名目繁多复杂严峻的问题,任何一个差错都足以让私营企业垮台。要处理得面面俱到点水不漏,意味着不能犯任何错误。而凡人不可能不犯错误。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唯一的生存希望就是企业实力足够强大,经得起错误的冲击而不至垮掉。而绝大多数私营企业没有这种实力,实力强大得经得起犯错误的私人企业永远是少数,永远是西方实力雄厚的国际垄断资本财团。换句话说,势单力薄的中国私营企业迟早是死路一条。
如果底线是“必须确保中国拥有要害工业要害资源”,那么生命力顽强的国营企业和经不起风吹草动的私营企业该选哪个?不言而喻。不问青红皂白,一定要把生命力顽强的国营企业变成脆弱不堪、迟早死路一条的私营企业,只能有一个解释:蓄意消灭国营企业,消灭中国的要害工业要害资源,最终消灭中国的全部工业--“市场即战场”,要消灭敌军就必须使敌人处于无组织状态,就必须先打垮其组织体系,使敌军都变成散兵游勇一盘散沙。
要消灭中国工业就必须使中国企业处于无组织状态,就必须先瓦解中国要害工业体系的组织结构,使中国企业都变成势单力薄乌合之众。“国企私有化”不过是打垮中国工业的组织体系、使中国企业全部处于孤立无援的无组织状态、各个击破、最终一网打尽的第一步。不能直接消灭国营企业,那就分两步,先变成私营,再玩弄“市场经济”“合法消灭”。这才是国营企业“民营化”的本质--另类的死刑。
四、内奸“智囊”的灭国毒计
如果考虑的是中国的国家利益,那搞体制改革最关心的必然是结果——是否确保了中国拥有要害工业要害资源?“改革精英”们恰恰相反。他们只对国营企业的私有化感兴趣,对国营企业私有化之后的命运、到如今是否还存在毫无兴趣,对中国是否拥有要害工业毫无兴趣——多少国营企业私有化后灰飞烟灭了,譬如北京“七六八”,当年是国营工厂,如今呢?对此“改革精英”们关心过吗?过问过吗?统计研究过吗?根本没有。他们对国企千方百计存心找岔——国企不赚钱是“没效率”,赚钱是“垄断”,总之死活都有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整天高叫“出卖国企”,对国企被出卖后的命运根本没有丝毫兴趣,显然期待的就是国企卖后完蛋,说到底就是要不择手段找借口把国企消灭掉——难怪“改革精英”连对犯了罪的资本家也要保护,碰都不准碰,否则就是“是打击犯罪,还是整死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不能整死,难道国营企业就可以整死?为什么“法律精英”大喊大叫谴责“整死私营企业”,却从来不谴责“整死国营企业”?资本家犯了罪硬说不是罪,还口口声声“把专政矛头直指广大民间投资人”、“他们可都是一些手无寸铁、相信党和政府、受政策号召投资兴业的良民呐!”——同样的话为什么从来不用在没犯罪的国营企业身上?
经过三十多年的“特别是”,人们对“改革精英”的无赖伎俩已经非常熟悉了——什么都是假的,要消灭中国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