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能性
能不能这么做并不止是一个招数,而是完全取决于华为公司的战略认知和决策。它是否有可能这么做呢?当然是有可能的。
最重要的是:这符合华为基本法的精神。华为基本法里宣称“永不进入运营领域”,其实质号称是要用“无依赖的压力”使华为公司长期保持市场竞争力。其实这也是一种矫情的说法,设备商要想进入更多运营商,它自己就不能做运营。当年朗讯前身的贝尔实验室从AT&T中脱出来也是这个道理。无论后来朗讯做得如何,至少这个商业逻辑是正确的。其实这也不是说一点运营都不能介入,作为通讯设备商的NEC曾是李嘉诚和黄电信运营商20%的股东,中国电信上市时通信设备商也曾买过相应的股票以表示支持。但从根本上说,要想在商业链条上的某一个环节获得良好的发展并做到极致,它就不能去太多介入作为自己下游客户的市场领地去竞争。
根据天眼查中的信息,华为海思真正的名称是“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2004年10月成立,其前身是成立于1991年的华为集成电路设计中心。
这里有两个信息需要特别注意到:
一是尽管人们习惯性地说“华为海思”,但海思公司法定的名称里并没有核心品牌“华为”的名字。
二是华为技术这个公司主体在历史上做任何新业务时,一般习惯性的做法都是建立一个新的事业部,或新的BU去运作的,而不是采用子公司制。海思却从2004年决定大发展时,是以一个全资子公司这种不合惯例的模式来运作,这里面当然是有所考虑的。
以上两个特别的信息表明了华为从成立海思的时候起,就对未来其业务有可能会脱离华为有所考虑。如果那样,现在难道不是最佳的时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