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长必须是非党派官员,由总统提名任命,经国会批准后上任,经费脱离政府预算,由国会直接拨款,监察长向国会负责。
在任期间,监察长没有违法行为,总统不得随意解职,如果要撤换他,总统需要向国会说明理由。
监察长下面还有两名副监察长,分别负责审计和调查。像国务院这种大型机构,监察长办公室还要设立不同的业务分支机构,以便进行全面监督,并开通专门热线,接受举报,整理线索。
像2013年,美国驻比利时大使古特曼多次嫖娼,并与未成人发生性关系案,就是由国务院监察长调查处理的。不过,古德曼被召回后,又通过前国务卿希拉里等人的关系,回到了工作岗位,而且在舆论上波澜不惊。
简单说,美国违纪违法的官员,只要在两党政治上有靠山,那么,所谓美国完善的反腐制度就只是个摆设。
亲美人士喜欢用蓬佩奥洗碗,奥巴马摘南瓜等段子自欺欺人,可是,如果按照中国的反腐标准,那白宫现在就没人了,国会估计只剩下扫地大妈。
奥巴马选中史蒂夫·利尼克,并不是因为他的政治立场,而是他是一位审计、财务分析专家,他的团队也是如此。
蓬佩奥成为国务卿后,利尼克就成了它的眼中钉,但肥蓬又管不了他。监察长每半年一次的调查报告递交给国会相关委员会时,肥蓬心里总是七上八下,做贼心虚。
举报肥蓬违纪的人很多,根据《监察长法案》,举报人(英文直译为吹哨子的人)信息受到严格保护,如果他们被肥蓬知道,搞不好会被灭口。
利尼克调查肥蓬,不仅上面说的滥用特工问题那么简单,而是肥蓬夫妇以权谋私的线索。
肥蓬妻子苏珊,多次违规跟肥蓬出国访问,并且在中东一些国家以购物为名索贿(别人买单),而肥蓬给予对方外交上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