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这样呢,虽然美国是三权分立,但是在模棱两可的问题上,议会并不会出面,用一种不支持不反对的态度让总统用行政手段去解决。
三国时候有一个很鲜明的例子,刘备伐吴,诸葛亮既没支持,也没明确反对,为什么,这就是给纠错留后手,刘备赢了,固然好,但如果刘备输了,蜀国想生存,必须联吴,如果举国反对,怎么转向?
1972年,尼克松访华,1979年中美建交。
美国的体制是给足总统趟雷的时间,若干年后,趟的好,议会把行政命令法律化,趟的不好,宣布总统颁布的xx不合法。
美国有很强的左右横跳能力。
在我看来,美国政治制度有没有很强的纠错能力先不谈,美国从不会轻易的倾国之力,去做一件事,局势不明朗的时候,永远在两边下注。
只要不倾国之力,犯的错都在可控范围内。
其实,美国的政治制度还是有一定的纠错能力,但是这种纠错能力是有限度的。
我过去曾经有一个误解,就是我觉得法治和制度是万能的,只要体系和制度搞得好,那么人不怎么样,也可以保证纠错和自新的能力。
但是渐渐地我发现了自己的局限性。完全的人治,肯定是不如完全的法治稳定;但是你要是说法治可以完全不依靠人,那也是一种错误。举个例子,如果历史上罗斯福当选后不久,在他的新政刚刚开头他就死了,你觉得世界历史会不会有极大的变化?美国的制度能不能即使变革过来?这都是问题。
在历史关键节点的关键人物,其作用是绝对不可以忽视的!法治和制度不是万能的,再好的法治和制度,也需要有人对其不断地修补、优化和调整。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历史按照某种趋势前进,这时候即使是中人之才也可以维持局面;但是有趋势就有震荡调整,在一段历史趋势终结,历史进入震荡调整期的时候,需要非常高明的人才能够因势而变,推陈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