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战不仅靠事实及其发掘、揭示,更依赖于实力、话语权、宣传的能力和技巧。舆论战本来是可以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看看美国的做法就明白了。然而中国人实在太单纯、善良,比如官媒或意见领袖居然会去为完全没有影响力的某个自媒体说美国“坏话”辟谣或辩护。无论如何,这场关于病毒的舆论战如果输了,后果不堪设想:一是所有中国人和华人今后几百年都会背上一个莫须有的污名;二是受到疫情冲击的国家都会追随美国向中国索偿,在赵立坚未将特朗普暂时打哑之前,美国已在认真考虑让中国免除美债抵偿了;三是中美一旦打仗,他们会像扑杀染疫的禽只、猪只一样,用极端武器大规模杀伤中国人,以中国人是病毒携带者——“瘟神”为由而让他们自己和全世界人民得以内心安宁或无动于衷;四是会以此把中国对外抗疫援助说成赎罪,这种言论和情绪在欧洲国家已有不同程度蔓延;五是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随时可以用“中国病毒”“武汉病毒”挑动国家和民众对中国的仇恨,中国从此不得安宁。
国家、国族——NATION,就是一种人格,因而也有尊严和名誉,维护这种人格尊严和名誉,要靠民族国家,靠国际法,归根到底靠这个国家的实力、能力和地位。国际法上迄今还是靠武装和POWER说话,这是人类的一大悲剧……民族国家通过外交、军事和其他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尊严和名誉。就民族国家自身而言,其力量和地位根源于国民的国家认同,缺乏国民普遍认同的国家自然一击即溃,甚至不攻自破。从网络上的舆论看……中国人到美国的第一感受,就是国人的爱国主义比美国民众的爱国主义差十万八千里,所以“一出国就爱国”的人远多于“一出国更恨国”的人。在这种背景下,梁、陈等律师敢于对美兴讼,无论法院是否受理或审理结果如何,都是一种义举甚至壮举。
法律、法治与道德、价值观、政治和立场密不可分,这是我十年左右以来愈益深刻的体会和到处反复去说的一个道理。国家、民族的尊严或名誉受到侵犯时,公民能不能起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