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跟印度有点像(像印度这样历史悠久的奇葩,跟谁都能找到共同点),印度历史上遭到一轮又一轮的征服,形成了印度特有的种姓制度。
英国也一样,也是遭遇了一轮又一轮的入侵,最早岛上有一些奇怪土著,然后来了凯尔特人,对,苏格兰有个足球队,就叫“凯尔特人”,把土著给杀绝了;
这些凯尔特人也没混太久,就来了盎格鲁撒克逊人,把凯尔特人赶山上去了,现在的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那些破地方都是凯尔特人,盎撒人占着最好的地盘,现在的英格兰主体也是这群人;
盎撒人也没混多久,大概我国北宋那会儿,来了一群“诺曼底人”,也就是住在法国诺曼底的维京人后裔,跑去把盎撒人的贵族杀了个干净,他们自己当上了贵族,盎撒人做农奴,大家一般说的英国贵族就是这群“打劫犯”诺曼底人的后代,对,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上层不是他们自己人,是北欧海盗的后裔;
再后来荷兰人又入侵过一次英国,荷兰资本家跟着军队跑来跟英国一起过日子,近代以来大家说的“英国绅士”,就是荷兰资本家和英国贵族。
每次外族入侵,都对以前岛上的人搞三光,所以英国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冰冷也好,冷酷也罢,反正精明势力,刻薄寡恩。欧洲其他国家人的谚语:
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一生的朋友,只有他们自己养的那条狗。
这种文化氛围下,英国人的东西基本都有一种冷冰冰的气质,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马尔萨斯,后来的达尔文,斯宾塞,这些其实都是在马尔萨斯理论基础上的演绎。甚至在《国富论》里,也有马尔萨斯的影子。
马尔萨斯他一辈子有两个主张:
一是穷人饿死活该,政府甚至应该给穷人绝育,达到消灭贫困的目的,所有降低人口数的行为都是对的,最好能把失业的loser都关起来绝育,英国19世纪那些骇人听闻的恶行,都是以这个逻辑为支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