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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反常!疫情刚缓和 几件怪事就同时发生!

作者:
2020-02-17 15:13:16

2020年1月22日日内瓦时间12:00至16:30,2020年1月23日中午12:00至15:10,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谭德塞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召集突发事件委员会举行会议。

来自中国、巴西、泰国、美国、俄罗斯等14个国家的16名世卫组织专家齐聚在日内瓦总部召开“紧急情况委员会会议”,讨论在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该委员会的作用是向总干事提供咨询意见,并由总干事就确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最后决定。委员会还将提供公共卫生咨询意见或酌情提出正式的临时建议。

如果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如何?

据世界卫生组织网站介绍,一旦某种疫情被世卫组织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相当于向世界各国发出一个明显的信号:如果没有大规模的应对行动,疫情将无法被妥善控制。

一旦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突发事件被世卫组织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会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和交流产生重大影响:

第十五条 临时建议

1. 若按第十二条确定正发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应当根据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发布临时建议。可酌情(包括在确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结束后)修改或延续此类临时建议,此时也可按需要发布旨在预防或迅速发现其卷土重来的其它临时建议。

2. 临时建议可包括遭遇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缔约国或其它缔约国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拟采取的卫生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

3. 临时建议可根据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消,并应在公布三个月后自动失效。临时建议可修改或再延续三个月。临时建议至多可持续到确定与其有关的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后的第二届世界卫生大会。

第十六条长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