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金融业开放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充分论证后做出的正确部署,反映了我对自身金融业开放水平、开放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清醒认识。金融业是竞争性行业,扩大开放有助于引入竞争,促进繁荣和创新。实践也证明,中资金融机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完全有实力应对竞争、发挥好比较优势。
当然,开放金融业并不是一放了之、放任自流,而是要强监管,防风险。在金融业开放过程中,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在公司治理、市场建设、金融监管等领域尽快补齐短板,建好各类“防火墙”,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在开放的同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三、中美签署金融服务章节具有积极作用
一方面,中美签署金融服务章节与我扩大金融业开放方向一致,将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业开放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业务、产品,增加金融要素供给,有利于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扩大金融业开放也是我国把握全球化战略机遇的必然途径。经济全球化要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把握住全球化战略机遇要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近年来我企业“走出去”增加,相关金融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既有助于中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国际竞争,提高自身服务能力,也有助于我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在海外网络、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助力对外投融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