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在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阐述美国对“一个中国”的态度时,英文文本用了acknowledge,而没有用recognize,中文文本先用“认识到”,而后改用“承认”,造成了日后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美国政界一直有人认为,美国只是认识到(acknowledge)中方的“一个中国”原则,但始终没有承认(recognize)“一个中国”原则,包括“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为了遏制中国,可以加大对台军售乃至协防台湾。这一思潮即使在中美建交伊始的蜜月期,在美国政界也不乏发声之人。
1979年2月,针对《中美建交公报》的中文文本中改用“承认”对应acknowledge,时任美国副国务卿的华伦·克里斯托弗表明“英文文本才对美国具有约束力”。(We regard English text as being the binding text.)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中国以一种与美国期许相距甚远的模式快速崛起,这一思潮不但越来越多的体现在美国官员的口头表态中,同时也开始出现在美国的官方文件中。
2009年11月24日,时任美国在台协会(AIT)主席的薄瑞光(Raymond F. Burghardt)对台湾媒体说,30年来,美方已清楚说明,“认知”(acknowledge)并不表示“承认”(recognize)、“接受”(accept)或其他除“认知”(acknowledge)外的意思。
2014年12月11日,美国国会研究处发表报告阐述了对于“一个中国”的态度:“美国没有在1972年、1979年、1982年的美中三个联合公报中对台湾的主权状态表明态度。美国仅仅认知海峡两岸的一个中国立场。”
台湾海峡在过去的四年里波涛汹涌,与之相伴的是中美媒体针对“一个中国”原则互相口诛笔伐,中国人民感觉美国言而无信,美国民众感觉中国强词夺理,这两口锅是不是应该由当初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协议文本的翻译来背呢?这就需要把镜头拉回到当时的历史场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