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双边评估与争端解决机制对国际经贸秩序的影响
虽然文本的具体内容还有待观察,当前美国官方透露的双边评估与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相比2018年美方提出的执行机制诉求,其文本平衡性从标题到内容很可能都已经有了很大改善。当前国际经贸协定中,有相当一部分包括国家间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国家与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有些是通过设立第三方仲裁机构来解决争端。中美这次达成协议,可能不会包括第三方仲裁机制,甚至不包括第三方调解机制。争端出现后,可能主要通过双边磋商(可能有90天的磋商期)和自力救济来解决。一方采取的自力救济措施不需要另一方的认可,因此当一方采取了自力救济措施,而且该自力救济措施与世贸组织规则相冲突,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认可对方措施的多边合规性。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另一方采取相应的自力救济措施。
这种双边评估与争端解决机制相比于在此之前美方提出的执行机制诉求有一定进步,从理论上可以避免对多边贸易体系的伤害。但是,这一机制也给协议的执行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作为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一但发生贸易协议执行中的争端,国际组织和其他第三方的裁判和调解功能可能难以发挥作用,双方需要靠磋商、实力和道义压力来解决纠纷。应该说,这一机制虽非完美,但反映了当前国际贸易格局的现实状况。
中美协议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给国际法研究和国际关系研究带来了新的问题。这种机制对全球贸易秩序和规则体系将带来什么影响,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