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双边评估与争端解决机制相比于在此之前美方提出的执行机制诉求有一定进步,从理论上可以避免对多边贸易体系的伤害。但是,这一机制也给协议的执行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作为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一但发生贸易协议执行中的争端,国际组织和其他第三方的裁判和调解功能可能难以发挥作用,双方需要靠磋商、实力和道义压力来解决纠纷。应该说,这一机制虽非完美,但反映了当前国际贸易格局的现实状况。
中美协议的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给国际法研究和国际关系研究带来了新的问题。这种机制对全球贸易秩序和规则体系将带来什么影响,值得深入研究。
扩大与深化对外开放对国民经济命脉国有控制力和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影响
从2014年以来,中国对外资开放已经在加速,落实中美经贸协议的过程会进一步提高中国经济的开放程度。在扩大开放的基础上,2019年国发23号文进一步提出了“深化对外开放”的要求,《外商投资法》明确要求对内外资实现准入后一致监管。一方面是扩大准入开放,另一方面是在准入后实现一致监管保障公平竞争,落实竞争中性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控制力理解为市场占有率,那么,在全面开放和全面实现内外资一致监管的情况下,在逻辑上是无法保证特定行业的国有经济占有率的。以混改为主要内容之一的国资改革是应对这一矛盾的重要改革举措。在面临新的开放形势的背景下,国资与国企改革亟需实现重大突破,以应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