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将这些限制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有许多金融领域外资准入前有不同的待遇,不允许进入;
二是在一些准入的领域,外资虽然可以办银行、证券、保险,但是股权比例受限制;
三是允许登记的法人执照、营业范围受限,不能完全地同国内金融机构享有同等国民待遇。
“总之,由于这些总体上开放但具体又有很多束缚,使得外资金融机构发展不到位。”
在谈到进出口贸易短板时,黄奇帆指出,尽管中国货物贸易从1979年的200亿美元发展到去年的4.3万亿美元,增加了200多倍,但服务贸易的进展面临比较多的问题。去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是2000亿美元,进口是5000多亿美元,有3000亿美元的逆差,在全球7000亿美元的服务贸易逆差中占比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