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弥合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包括数字鸿沟在内的能力鸿沟,是依托WTO等多边框架促进全球包容性发展的重要内容。
面对新工业革命可能加剧全球不平衡发展的问题,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身份和差别化待遇”条款更应予以保障。
WTO改革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诉求和具体困难,在未来贸易投资规则制定中坚持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鼓励发展中国家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治理,承担与其发展水平相符的义务。
四是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扩散的关系,推动全球开放式创新。在新工业革命的国家间竞争中,发达国家为占据全球竞争制高点,对科技创新投入巨大,势必强调对重大研发及其产业化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但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不仅不利于扩大技术成果商业化以及全球包容性发展,也将限制发展中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积极性。
WTO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扩散的关系,避免对所有知识产权争议“一刀切”,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理。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的针对性,以此促进先进成熟技术在发展中国家的扩散和应用,让新工业革命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世界人民。
五是适应新工业革命的发展趋势,解决数字贸易等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