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两国使用精准的政策措施(包括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保护本国在产业、技术和社会政策方面的选择,同时避免对贸易伙伴造成不必要或不对称的负担;以及
建立一套经贸规则,防止任何国家采取经济学家所说的“以邻为壑”的政策——这样的政策以伤害别国为代价增进本国的福利。
我们充分认识到,任何国际体系的设计都无法摆脱一些基本的权衡。我们的方案包括下面的权衡:
一方面,每个国家都应当拥有制定符合本国条件、最大化本国集体利益的政策与产业体系的自由度(“政策空间”),即使某些政策可能不受他国认可;另一方面,每个国家也应当承认,它所制定的政策可能对其他国家产生负面影响。
一方面,为规避上述负面影响而试图通过国际规则或谈判施压手段来干扰他国制定国内政策的主权,在经济上是不可取的,在政治上也是不可持续的;另一方面,片面强调一个国家制定国内政策的绝对自由,而忽视对贸易或第三方的影响,则会纵容该国将跨境成本转嫁给别的国家。
我们的方案把中美两国的政策空间放在首位,并相对于现状(世贸组织原则或法理)对之进行扩充,但也明确为“以邻为壑”政策划定红线。我们相信,我们的方案维护两国在双边贸易中的现有利益,但不要求经济模式的趋同。与“深度融合”和“脱钩”这两条路相比,这是一个折衷的方案。同时,我们的方案也可以向多边化方向拓展,与保证第三国利益的多边机制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