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NGO组织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是美国某民主基金会。
这个美国“颜色革命”的发动机器,采用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香港“经理人”源源不断输送资金。资金主要输往三个组织:香港职工会联盟、民间人权阵线、香港人权监察。
香港职工会联盟,自1994年以来就收受该基金会旗下的组织,每年5万-10多万美元。截至2019年,已接受近200万美元(折合约1600万港元)的金援。
香港民间人权阵线,成立于2002年,几乎所有香港民主派成员都参与其中。其活动资金大部分是该基金会间接提供的。仅2018年,就收到拨款20万美元。
“香港人权监察”,1995年成立,宣称为了在香港更好地保护人权。其是此次支持“反修例”运动的主要团体。至今合计收受该基金会金援超1500万港元。
由于“捐赠”模式太过明显,幕后“金主”必须用更隐蔽的方式输送“黑金”。而通过金融及资本运作的方式,正是美国所擅长的伎俩,具备条件又能充当“马前卒”的“经理人”,就是“叛国乱港四人帮”之首——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