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集会游行示威抗议活动已经演变成为恐怖暴力犯罪活动,香港恐怖组织已经演变成为恐怖基地。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招募恐怖分子,并且从境外获得大量的资金和武器准备打持久战。中央绝对不会允许这种局面持续下去。中央一定会采取果断措施,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维护香港的治安秩序。
香港警察在特区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已经展开武力镇压活动,恐怖分子难逃法网,恐怖基地一定会被彻底捣毁。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权力来自于中央授权,全国人大可以通过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维护香港的治安秩序,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落到实处,禁止在香港从事颠覆国家犯罪活动。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