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主权数字货币是迄今为止从未出现过的事物。到目前为止,所有数字货币的发行方都是企业或组织。比特币的发行靠“挖矿”(完成数学题获取奖励),完全无视与任何货币的对应关系,不过发行无视与真实货币对应关系并不妨碍其转让过程中与真实货币有对应价格;Libra希望参照一揽子国际货币锚定价格,虽然经过与国会谈判后,美元比重增加到50%,但毕竟参照了一揽子货币,仍算不得主权货币。
如果DCEP由央行发行,那么将是全球第一个由国家中央银行发行的,带有主权属性的数字货币。主权数字货币必定会受国家货币政策影响,也必定是国家货币工具的组成部分——所以主权数字货币不仅仅是其货币信用相对于企业发行的数字货币更有保证这一个意义。
其次,M0即“流通中现金”,指银行体系以外各个单位的库存现金和居民的手持现金之和。如果DCEP的定位是M0替代,那么它应该是一款用于流通、结算的数字结算工具或者说结算系统,其与人民币有兑换关系,但独立于人民币以外发行。基于它独立于人民币以外发行的特点,DCEP的流通可以无需通过银行结算(当然,如果考虑到DCEP由央行发行,也可能选择通过银行进行结算)——如果DCEP基于区块链技术,那么真的就可能无需通过银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