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雷阳事件。这的确是个悲剧,如因执法不当造成悲剧,警察也的确应受到法律审判。但是有人对事件作了太多的意识形态解读。
按照这种解读方式,美国黑人艾瑞克被警察锁喉而死(也是窒息),黑人少年布朗被白人警察威尔逊枪杀(免于起诉),类似事件太多,太多太多,如果没有双重标准,按照同一原则解读,是不是也应该从人权出发,得出“推墙”的结论呢?那怎么又是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呢?
更不用说最近,因连续两天有黑人被警察枪杀,有狙击手在报复中射杀五名警察,射伤七名。难道我们可以说,这是正义的子弹猎杀鹰犬吗?
博弈很激烈,也很残酷。
如果真有他们的目标实现的那一天,前苏联曾发生过的一切。
第一,国土分裂(中国可能失去一半国土,甚至被大卸八块,南海东海权益更是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