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针对中国,CIA更是专门搞了个“十条诫令”。
有组织的抗议活动?美国中情局(CIA)的“白手套”NED、美国国际MZ研究院(NDI)等组织长期资助香港本地政团、民调机构或所谓人权组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此外,NED还通过“祸港四人帮”之首黎智英大笔向反对派组织和人物派钱,金额超过4000万港元。
拿钱办事,从抛头露面的“民阵”“HKZZ”到隐在幕后的各种非政府组织,各路反对派人马上蹿下跳、“各显神通”。尽管西方媒体一再宣称香港暴徒“无大台”,但任谁都能看出,香港街头的暴力行动绝不是松散的乌合之众能干出来的,而是有严密的组织和指挥的。
制造能够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事件?逃犯条例修订这么一个出于善良动机的纯技术问题被政治化、暴力化到了如此境地,“借题发挥”四字都已不足形容。
但实际上,那些别有用心之徒从未停止过制造、激化矛盾的企图,仅在这两年,他们就在一地两检、DQ问题、国歌法等议题上一再“碰瓷”,只是没有得逞而已。2016年春节梁天琦挑唆的“鱼蛋GM”一旦闹大,与突尼斯因一名水果小贩自焚而爆发“茉莉花GM”又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