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2015年颁布的《贸易便捷与贸易促进法》,美国将在1年内持续与中国进行谈判与磋商,改善“汇率低估”问题。未来一年并非安稳之年,美国可能采取其他金融手段打压中国。若1年后双方谈判达不到美国要求,则美国将在四个方面对中国打压与制裁:一是禁止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批准任何位于中国的融资(包括任何保险、再保险和担保);二是禁止联邦政府采购或订立来源于中国的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合同;三是指示美国在IMF的执行董事发起对该国宏观经济汇率政策额外严格的审查;四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与财政部磋商,考虑是否与该国订立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
美国在历史上发动的金融战可概括为攻击金融制度、制裁金融主体和攻击金融工具(资产)三大层次,具体包括九大手段。由于美国拥有发达的金融基础设施、中介机构、强大的美元国际货币地位,美国一旦发起金融战,目标国及企业在短期内难以采取有效手段应对大多金融战败。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必须将金融战上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