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的提法,在今年4月的第15轮中日韩FTA谈判中就有了。它并非指RCEP的成员国范围,而是针对贸易规则的标准。如果说CPTPP协定是FTA的2.0版,RCEP可能只是1.5版,而“RCEP+”标准,可以理解为介乎1.5版和2.0版之间。
日方对于贸易规则“高标准”的追求,客观上加大了协定达成的难度。“高标准”有利于日本打击跨国盗版、保护海外投资、实现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禁止要求公司在当地储存数据)。
但是相关执法成本该如何分摊,贸易救济措施是否公平,日本农产品市场开放到哪一步,都是值得深究的。
殊为微妙的是,虽然三国地理毗邻便于贸易自由化,但日韩间的历史宿怨和岛屿之争,与两国间的军事、贸易摩擦相互激荡,对三国FTA协商构成干扰;而日韩作为美国盟友和农业保护主义者,也让中国难以全情投入三国FTA谈判。
更讽刺的是,韩国原本是中日之间的黏合剂,现在中日关系的恢复却快于中韩、日韩关系。而韩国若要改善与中、日关系,中日韩FTA却成了一个难得机会(因为日韩FTA事实上被搁置,中日FTA也未被提上议事日程)。
三国FTA谈判的提速,得益于2015年11月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中断3年后的重启。须知,21世纪的头10年,中、日、韩之所以“舍近求远”,分别与东盟达成FTA,正是因为三国长期获邀参与东盟系列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