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在谈话里已经说到,他们的行为已经与修例无关,他们的矛头指向了特区政府,他们的目的是要夺取香港的管治权,使“一国两制”名存实亡。反对派和一些激进分子提出了五项诉求,他们的终极诉求是实行“双普选”,在这里,为了正本清源,以正视听,我愿意着重地谈谈“双普选”的问题。
首先,我必须先强调一个事实,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回归祖国以后真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我还必须指出另外一个事实,就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体议员由普选产生这样一个目标,是由中国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区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稳步快速地发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了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立法会全体议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由此确定了“双普选”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