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代议制改革绿皮书》
1988年2月发表的《白皮书》则进一步明确:
“为了保持稳定,香港代议政制的发展应该继续循序渐进而不是突变……这些演变也必须有助于1997年政权的顺利交接……
1997年之前立法局内加入若干名由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将会是香港代议政制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合理和可取的步骤……
至于实行直接选举的时间,政府的结论是:鉴于社会人士在这个问题上有十分明显的分歧,在1988年实行这样重大的宪制改革将不会是正确的做法。”
不过,在1989年之后,英国政府改变了策略。要求增加直选议席,将原定的1991年的10席增加到20席,到1995年则增加到24席。
由于当时中英两国缺乏互访,两国外长只得以通信方式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双方同意,1991年的直选议席增加到18人,1997年的第一届立法会直选议席增加到20人,第二届立法会增加到24人,第三届则增加到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