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18日,港英政府赶在9月26日中英草签《联合声明》之前,就发表了《代议政制绿皮书》。
这份文件宣布要“逐步建立一个政制,使其权力稳固地扎根于香港,充分权威代表香港人的意见,同时更能较直接向港人负责”,并“使各行政部门向立法机构更为负责”。
这什么意思?说到底,港英政府试图通过循序渐进的办法,将香港的政治体制从行政主导改为立法主导、行政机关向立法机关负责,立法机关向香港市民负责的代议体制。
这样的体制避免了未来的特区政府向中央负责的倾向,确保香港维持半独立的政治局面。而实现这一政治目的的手段,就是引入政治选举。
由此,港英政府一改立法局议员由港督任命的传统,引入了功能界别选举。
这一制度有利于巩固港英政府与香港工商专业精英阶层的政治同盟。但它并不是直接选举,这样便能防止中国政府支持的香港左派,通过选举进入港英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