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9年中英开启香港谈判,直至1997年香港回归,这近二十年时间里,大英帝国在香港问题上一直采用两种策略来实现香港独立或完全自治的政治目标。
策略一是诉诸外交。通过与中国政府开展外交谈判,给香港自治或独立争取最有利的外部条件。
策略二是诉诸内政。利用英国对香港的最后统治推动香港的政治民主化,把香港政权尽可能地交给亲英的港人,促成事实上的香港独立。
这是大英帝国惯常的撤退战略,也是撒切尔夫人为中英谈判设定的目标规划:
“我们的谈判目的,是以香港岛的主权,换取整个香港的长期管治权……我们建议如果谈判没有进展,就应在香港发展民主架构。
我们的目标,是在短时间内让香港独立或自治,仿如我们以前在新加坡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