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为殖民地的大部分时期,香港是没有政党的。到了1990年代,随着殖民政府放权,政党发展之势如雨后春笋。
1991年,“立法局”换届选举,有18个议席开放普选。政党政治从此登堂入室。回归后,到了目前这届立法会(第六届立法会,2016年到2020年),香港有大大小小政党性质的政治团体近200个,其中在立法会有议席的政党26个。
单从形式上来讲,的确是繁华热闹。
香港政党政治图景
《基本法》允许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一定程度的独立自主,因此香港发展出一套形式上“三权分立”的体制。
在殖民地时期的大多数时候,香港行政独大,港督独揽行政权和立法权。当时香港虽然设有立法局,但仅作为咨询机构,成员由港督任命。在这种体制下,政党政治没有任何发展空间。
回归之后,香港延续了“行政主导”的权力格局。当然,行政长官不再大权独揽,立法会作用增加,政党政治活跃起来。
不过,政党的作用依然受到了一定限制。例如根据规定,立法会可以审议、通过政府财政预算法案,但是提案权不在立法会,而在财政司;党派可以参加选举,但是多数党不能“组阁”产生政府,行政长官当选后也必须脱离原政党等等。此外,《基本法》规定,香港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人大有权驳回法案。
这些规定与顶层设计是为了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特别是避免在回归后的一段时期内因为过度党争而造成政局动荡。而其直接的效果,就是将政党政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但是,即使依照现在规定,立法会70名议员中的35名也由直选产生,而且“参政、议政”,审议法案也是实打实的权力。建设(提案)受到限制,但是否决不受限制。这些都让港人参政议政热情高涨,各派势力争先恐后,像模像样地搞出一场政党政治的大戏。
香港的政党,大概分为3派:建制派、民主派和本土派。
亲中央政府,或者希望维持现状的政党,被称为建制派。在目前的第六届立法会中,建制派政党有35个席位。
希望香港实行西方民主制度的是“民主派”,有20个议席。
本土派就是港独派,有1个议席。
《基本法》第一条即规定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可分离”。笔者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不知道港独政党进入立法会算不算违反“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