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时期一个重要机构是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它们沿袭了英国的传统,属于判例法系,法官的判决在司法过程中起决定作用。这与中国内地实行的大陆法系截然不同。
法官的任免也沿袭了英国的终身制,一旦港督任命,除非死亡或主动退休,法官可以终身任职。在港英时期,任命的法官绝大多数为英国国籍。这一问题遗留至今。
2016年产生的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任命中,17名大法官中仅有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
不少人认为,他们的判例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当杜启华把一名警察的一截手指生生咬断,法官就以1万元保释金、不准涉足新城广场为条件,同意了杜启华的保释请求。司法界对暴徒的轻判,对警务人员权利的漠视,也对暴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1982年,英国在马岛战争中战胜了阿根廷。这一年,盛气凌人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到北京开始了关于香港问题的会谈。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撒切尔夫人受到了严重打击,中国在领土问题上绝不退让!
英国人见主权问题没得谈,就变换了策略。纽约大学政治学教授熊玠撰文写道,英国人在1985到1997年之间,对香港的制度任意地大改特改,尤其是在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任内(1992—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