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大规模的暴乱,不仅严重地破坏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及其对外形象,而且危害到了香港七百万市民和平、安宁的正常生活。更加严重的是,这场暴乱是在公然挑衅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国家统一的底线和意志。
为了改变香港的这种表面上回归,实际仍游离的非正常状态,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决心通过修订《逃犯条例》,从司法领域入手,逐步堵上香港的法律漏洞,理顺国家与香港地区之间的司法关联性,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其人民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目前香港的《逃犯条例》中所存在的法律漏洞,使得各国的情报机构和组织以及情报人员、情报贩子等,可以方便地在这里开展情报活动。
他们一旦在香港出事被抓,并被以“间谍罪”等罪名提起指控,有可能会被引渡到已经与香港签署有引渡条约的二十个国家和地区。但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是西方的,其中并不包括中国内地、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