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11日 邓小平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邓小平指出:对台湾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两种制度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破坏他们那个制度。国家的统一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愿望。这不仅有利于子孙后代,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上也是一件大事。
一国两制,其基本内容就是 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 一国两制 ”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 “ 一国两制 ” 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