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国际自由港,早在香港回归之前,深谋远虑的美国政治精英就埋下一个伏笔——1992年美国通过了一部法律《香港关系法》,这部法律与《台湾关系法》一样,都是粗暴干涉中国的内政,目的就是为了未来遏制中国崛起提前准备的棋子。
在这部《香港关系法》中美国给予香港与大陆完全不同的待遇。根据此法案,美国政府将继续把香港视作一个在政治、经济、贸易政策方面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地区,并在对外政策上把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区别对待。
具体而言,美国支持香港加入非政府的多边国际组织;美国继续将香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和贸易地区,例如在配额和原产地问题上;美国继续向香港提供最惠国待遇而与中国的最惠国待遇区别开来;美国继续承认在香港注册的船舶和飞机,并与香港直接谈判签署航空协议;美国继续寻求扩大与香港的文化、教育、科技和学术研究的交流。大家了解了这部法案有何感觉?是不是觉得美国佬对香港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