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侨”指的是选择保留中国国籍的人,“华人”指的却是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人。
当时的中国总理周恩来先生就明确地表明,一旦加入所在国的国籍,这些华人就不再拥有中国国籍,应当效忠入籍的国家。
在那个时候,我们的先辈必须做出人生中的重大抉择,要继续留在新加坡,还是回去祖国。
最后,他们大多数选择留在新加坡,并且和其他种族一起建立一个多元种族的社会和独立的国家。
60 年代,新加坡走向独立,华社组织也和政府合作,积极推动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国防建设。
在 1967 年,为了鼓励国人支持新推行的国民服役政策,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为头两批入伍的青年制作了奖章。1968 年,政府设立了国防基金,鼓励国人捐款支持国防建设。当时的筹款目标是 1000 万元,而中华总商会就筹到超过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