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侮辱国旗,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表示,侮辱国旗是在挑衅“一国两制”,其行为已干犯《国旗及国徽条例》,最高可被判监3年。
马恩国说,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区旗或区徽,即属违法。”国旗被扯下来,之后再扔落海,目的显而易见是侮辱国旗,已触犯相关法例。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马恩国表示,侮辱国旗事件十分严重,涉案者目的是挑衅“一国两制”,迫国家出强力手段,必须绳之以法,以正法纪。
终于,我们收到了侮辱国旗暴徒被抓的消息!这是多少天以来,我们所收到的最让人开心、最鼓舞人心的消息!
希望第二次侮辱国旗的那些港独暴徒,也能尽快被绳之以法!
最后,这个被抓的侮辱国旗的港独暴徒,是不是周颂轩呢?